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华县吕合煤矿排土场光伏电站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0878-*(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南华县吕合煤矿排土场光伏电站220kV 送出线路工程 | (略) 楚雄彝族 (略) 、南华县 | 华能 (略) | 云南 (略) | 项目从吕合煤矿排土场220kV升压站~500kV鹿城变220kV送出线路。线路路经长度10.3m,新建杆塔数量29个,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500kV鹿城变进线段考虑远期进线,即220kV鹿吕线(500kV 鹿城变进线段)双回路架设单边挂线架设进站。 | (一)施工期影响 土地占用影响:工程建设不会大幅度减少人均耕地面积,不会给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带来大的经济压力,对当地总体的土地利用现状影响很小。 永久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不涉及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古树名木及其集中分布区,因此,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等防护效能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大。 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占地处植被等遭到短期破坏,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但临时占地的影响程度轻、并在施工期结束后可逐渐恢复。 水土流失影响:工程产生水土流失主要分布于塔基区及施工场地区;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若不进行治理不仅影响到工程的正常运行,同时对周边环境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植被影响:占由于线路工程为点状作业,单塔施工时间短,并在施工期结束后即可进行复耕和植被恢复,对区域植物资源影响很小。 动物影响:本工程动物资源的调查结果表明,本工程线路附近人类生产活动频繁,分布在该区域的野生动物较少。 线路跨越对河流水体的影响:线路在白土村附近跨越紫甸河,但经过水体均为高跨,不会在水体附近设立牵张场,不会在水域内立塔,因此对紫甸河影响很小,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除。 线路交叉弱电线路的影响:本项目在白衣村附近,交叉了2次,为上穿,根据调查,本项目线路施工过程中未对其进行破坏,同时经咨询白衣村村民,施工期未对其生活用电造成影响。 线路跨越对道路的影响:本项目主要跨越老段线、S306以及其它乡道,均为开阔区域,线路至路面距离为8m,经咨询当地村民,线路施工期间未对交通造成影响。 声环境影响:夜间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用途,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影响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电线路运营期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附近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外环境无影响。在输电线路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声环境和电磁影响:本工程投运后,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分别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优化塔基布置;优化施工方案;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施工临时道路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临时道路严格控制道路宽度,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植被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对线路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采取了控制导线高度设计,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占用耕地、林地,做好了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动物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水土保持措施: 输电线路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减少土石方开挖。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定期清运;车辆运输线路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散体材料时,进行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了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输电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水环境保护措施: 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多余土方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四)运营期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适当提高电气设备及导线高度,控制操作为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变电站间隔工程处设备所有的边、角都应挫圆,螺栓头也打圆或屏蔽,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应在线路铁塔座架上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避免人员触碰导线发生意外。 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