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略) 委托福建省 (略) 对翔南文化设施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翔南文化设施用 (略) (略) ,滨海东大 (略) 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北侧为平整空地,隔空地为滨海东大道,东 (略) ,南侧为南港海域,西侧为九溪。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8.*°,北纬24.*°;地块占地面积约*.18m2。
本地块原为海域滩涂,1978年~2005年为盐田,20 (略) 整顿 (略) 场秩序,启动盐田废改工作,地块改为养殖池塘,至2011年池塘退养。2012年地块启动吹填造地工作,2017年造地工程一期*域吹填基本完成,2018年启动翔安南部 (略) (东园地块)造地二期工程,主要是对一期吹填成型或成*的莲河地块进行地 (略) 理,2021年9月底完工,之后闲置至今。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设施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二、调查结果
参照《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中关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只需开展第一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晒盐场、水产养殖等用途,于2012年~2020年地块开展吹填造地,之后为闲置空地。地块内历史上晒盐场工艺为日晒盐,晒盐过程无添加化学药剂,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历史上涉及水产养殖不属于规模化养殖,且水产养殖年限较短,属于半野生养殖,水产养殖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历史吹填过程中涉及吹填淤泥、填土和填砂等,来源清晰,参照周边两个与本次调查地块吹填造地历史一致,且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场采样工作的结论可知,翔安南部 (略) (东园地块)一期造地工程和二 (略) 理工程中吹填淤泥、回填土和填砂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及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即吹填造地阶段无明显污染源。
同时,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历史不涉及污灌、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因此,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 (略) 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本次调查的翔南文化设施用地项目可作为规划的文化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李工,*
编制单位:福建省 (略)
联系方式:吴工,*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