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德源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 | (略) 郫都区德源街 (略) 二段52号 | (略) 郫都区德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四川锦上 (略) | (略) 郫都区德源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投资5 (略) (略) 址内建设“德源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本次扩建保留已建成的原有建筑, (略) (略) 搭建病房建筑面积约298.6m2, (略) 大楼闲置用房一并综合利用,在原有编制床位40张,开放床位70张的基础上,增加床位至90张(详见附件15关于床位的请示及批复)。调整检验室至综合大楼二楼。医院内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妇女保健科、麻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中西医结合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等科室。项目建成后,新增编制床位50张,新增门诊人数100人次,达到日门诊300人次,床位数90张的医疗救护能力。 |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新增的废水主要来源于门诊/病房废水、检验室仪器/器皿三次后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浆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全部视为医疗废水。本项目依托原项目已建地埋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所有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预处理标准后 (略) (略) 碰管 (略) 合作污水处理厂, (略) 合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清水河。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异味以及柴油发电机燃 (略) 内带菌空气。本项目依托原项目已建的地埋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废气由各池体直连的管道抽风收集后经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收集效率90%,净化效率90%,系统风量为3000m3/h)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医废间和危废间依托使用,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及防漏包装密封收集,同时通过紫外线杀菌、定期清洁、喷洒除臭剂等进行控制。暂存间地面进行拖把拖洗,冲洗拖把产生的废水最终全部进入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内。 3、噪声:(1)合理布置声源;(2)水泵均作隔振基础,水泵进、出管,管道穿越变形缝均设金属软管接头。噪声较大的设备均由设备机房隔离。(3)加强车辆的管理,设置禁鸣标志。(4)柴油发电机进风道与排风道采取消声措施,对柴油发电机房的排烟系统加装消声器,柴油发电机加装防振垫圈。 另外,医院就诊病人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属于局部零星噪声,医院会加强管理, (略) 内大声喧哗、吵闹,其噪声较小,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本 (略) 现有已建生活垃圾暂存间对项目新增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暂存,现有1间建筑面积约10m2的生活垃圾暂存间, (略) 西侧,用于收集、暂存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经装袋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含汞灯管及废活性炭。本项目依托使用原项目已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约为20m2)分类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为1天),暂存后交由成都 (略) 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依托原项目已建的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10m2,用于分类暂存项目产生的除医疗废物以外的其他危险废物。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中节能(攀枝花) (略) 直接清运处理, (略) 内暂存;废旧活性炭收集后交由中节能(攀枝花) (略) 进行收运处理。 | 项目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 (略) 郫都区人民 (略) 站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公示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郫都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郫都区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 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