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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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 (略) *氧咪草烟扩建、熔融炉扩建、焚烧炉新建、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项目 | 辽宁 (略) |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综合产业园片区 | 辽宁昌鑫 (略) | 对原有200吨*氧咪草烟原药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将*氧咪草烟原药生产能力由200t/a提高至1000t/a。取消噁嗪草酮生产线。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的预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由800m3/d提高至1200m3/d。更换熔融炉炉型,产能由*t/a提高至*t/a。新建*t/a的焚烧炉处理系统。项目 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93.*元,占总投资的22.89%。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 (1)车间工艺废气及车间外罐区废气收集后采用“深冷+水洗+酸洗+碱洗+树脂吸附”预处理,污水处理站与处理废弃和污泥浓缩废气采用“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预处理,上述经预处理后的废气与罐区有机废气一并排入RTO处理,RTO尾气经碱洗塔净化后经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2)罐区酸性废气采用碱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3)硫化碱车间燃烧尾气采用“脱硝+除尘+脱硫”净化处理后经30m排气筒达标排放,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洗涤塔”净化处理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4)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湿电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50m排气筒达标排放。 (5)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碱洗+水洗”净化处理后经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6)严格落实各项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生产设施及物料储运、转输系统均密闭,加强LADR工作。 3.废水:含有机胺、有机腈的工艺废水,采用“铁碳反应池+中和沉淀池+电絮凝+平流气浮+pH调整+斜板沉淀”预处理,与其他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等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二级)+缺氧(二级)+好氧二级A/O)”处理,符合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经园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8.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