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履行‘民政为民’职责使命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学。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3)针对“重视程度不高。2020年至2022年,区民政局连续三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成立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但查阅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没有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人。”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3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局党组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是调整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4)针对“风险排查和防范意识不强。局党组没有充分领会贯彻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重要论述,对领域内存在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不严,警惕性不高。如,2021年10月,网民在抖音发布两条台儿庄不文明婚闹事件的短视频,产生负面舆情。”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开展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加强对本单位本领域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分析研判;党组会议针对移风易俗、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多次研究,提出要求,对负面舆情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二是健全完善《台儿庄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涉意识形态舆情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台儿庄区民政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管好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民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3.关于“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措施不精准”问题
(5)针对“动态监测保障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共 (略) 于2020年12月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文件,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并建立预警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截至2022年10月,民政局还未建立相应监测预警机制。”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强与区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组织镇(街)对区乡村振兴局反馈的240户686人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信息进行全面走访排查,符合救助条件的213户已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二是每月及时与医保部门互通数据信息,推进信息共享和主动发现,督促指导镇(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截至7月底,累计救助261人,发放救助金111.02万元。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略)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 (略) 民政厅反馈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252条数据信息发送到镇(街),督促指导镇(街)开展摸底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6)针对“保障对象核查不准确。未能及时掌握救助和发放补贴人员情况,存在“应退未退”的问题。如2017年9月至2021年11月有15名被救助群众去世,去世后仍在发放低保金或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等救助金。”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去世后发放的*.3元生活补贴救助金已全部追回。一是严格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认真落实月调整制度,督促指导镇(街)对救助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审核调整,实现动态管理常态化。加强内部救助信息与殡葬信息日常比对,督促指导镇(街)对已死亡人员按规定及时停发救助金。截至7月底,下调255人,注销195户225人。二是组织镇(街)核对工 (略) 、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状况核对业务培训,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提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水平。截止到7月底,全区共对4518户14368进行了信息核对,其中城乡低保3330户12100人(低保复核2727户9603人),特困人员828户845人(特困复核715户718人),临时救助298户1238人,住建救助24户35人,医保救助13户78人,低保边缘家庭18户48人,因病致贫患者认定7户24人,通过核对,预警1100户2991人,凡救必核,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集中复核认定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组织镇(街)开展入户排查,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防止出现“漏保”、“错保”现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促进社会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督促指导各镇(街)全面落实救助信息公示要求,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困难家庭在所在村居进行公示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通过211个行政村民政救助公示栏、区政府网站、社会救助二维码、村村响大喇叭、明白纸等方式全面公开各级社会救助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打造“阳光民政”。
(7)针对“救助政策执行有偏差。在2018年和2019年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存在超范围发放救助金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区慈善总会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巡察反馈的2018和2019年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存在超范围发放的两名学生情况进一步核实。经核实,超范围救助的两人当时分别为中学和大专在读学生,均为困难家庭学生,虽然符合困难救助标准,但不属于当年新录取大学新生,不在金秋助学范围之内。针对超范围发放情况,区慈善总会举一反三,对近五年来所有救助资金进行了核实,没有发现超范围发放救助金现象。同时重新制定了慈善救助办法,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学,严格政策执行标准,在审批程序上严格把关,加强救助资金监管,对救助资金由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在政府网站对救助对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慈善救助透明度,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4.关于“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8)针对“助推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力不足。市民政局和台儿庄区委办公室分别于2018、2019年下发文件,要求到2020年我区至少建成1处区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和8000个墓位。截至2022年12月,我区还没有一处区级公益性公墓,且公墓格位仅有3318个。”问题
整改进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落实公墓建设用地。区民政局及时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截至2023年5月,结合第三次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已完成区级公墓的选址、可研编制、立项等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建设资金。目前,我区已将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列入政府专项债项目清单,区民政局正在积极争取,待建设资金到位后,实施该项目建设。
(9)针对“规划使用不符合要求。选址缺乏科学论证,建设手续不完善,使用率不高。如,民政局2020年12月编制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中,拟规划建设的20个公墓中有7个涉及基本农田。2020年以来建设的15处公墓建设手续均不完善。公益性公墓运行管理服务机制缺乏,对已建成的村级公益性公墓宣传引导不到位,未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使用率低。截至2022年12月,已建设运营的公益性公墓格位使用率仅为7.2%,除邳庄和张山子镇有部分去世人员安葬在公墓,其余镇(街)公墓利用率为零。”问题
整改进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调整完善《 (略) 台儿庄区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结合第三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协调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各镇(街)对前期公墓选址逐个梳理排查,加强选址调研论证,积极征求群众意见,确保选址科学。对原距离村(居)较近的选址进行了部分调整,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选址,已经向区自然资源局反馈,对选址中占用基本农田部分进行调整。二是对无法调整的,重新规划选址,确保公墓建设用地符合要求。目前,区民政局已上报区自然资源局正在对7处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选址进行调整。对新增4处选址,已把有关规划图、矢量图等相 (略) (略) ,重新对《台儿庄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0-2035)》进行充实调整完善,保证公益性公墓用地符合要求。三是指导镇(街)尽快完善镇村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墓选址已对接区自然资源局完成调整,明确公墓建设手续办理程序,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已反馈到各镇(街),积极督促指导镇(街)尽快到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四是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公益性公墓使用率。持续加大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深入村居开展移风易俗政策宣讲,定期开展红白理事会红黑榜评比,3月份开展为期一月的移风易俗政策宣传月等活动,不断提升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政策群众知晓率,积极引导去世人员入公墓安葬;指导镇(街)尽快完善公益性公墓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提升公墓环境、提高公墓管理服务质量促进公墓使用率;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创建,对公墓使用率高积极推进婚丧台,2019年8月,利用信息平台推出“时间银行”志愿服务活动,仅运营1年多于2020年10月停摆,平台存储的6万多条老年人信息、志愿者服务时长等数据资源丢失,建设初衷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目前,原养老服务平台相关数据已全部找回。利用原养老服务平台硬件设施,搭建了“*”社会帮扶救助服务平台,并已经投入运营,原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平台建设情况汇报。该平台针对养老、困难救助等社会帮扶领域,整合全区14个部门救助职能,形成电话受理、转介处置、办理回复、回访评价闭环式管理,实现“一线通办”,成为我区社会帮扶救助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社会帮扶统筹服务能力和水平。
(11)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抓的不紧,推进缓慢。截至巡察进驻结束,已移交的4个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仍未运行。”问题
整改进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正在积极与区内餐饮企业洽谈合作,利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助老食堂或助餐点。碧桂园珑月台小区养老用房即将开工装修爱心助老食堂,预计10月份投入使用。其他三处正在积极联系合作方,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或爱心食堂,争取年底前能够使用。
(12)针对“ (略) 三年改造提升项目实施不理想。根据2019年12月《 (略)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略) )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张 (略) 需在2022年底前“增设护理床位40个”,截至2022年底,120个床位中仅有12个护理床位。”问题
整改进展: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在上级出台镇(街) (略) 标准化改造提升政策期间,张 (略) 因有搬迁计划未申报项目,目前上级已无支持政策资金。作为行业指导部门,区民政局一方面积极督促张山子镇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 (略) 改造建设的投入支持,尽快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另一方面,区民政局积极争取, (略) 改造提升纳入公建民营改革合作范围,正在洽谈,争取年内签订合作协议,2024年全面完成改造提升。通过公建民营合作形式,建设护理型床位,解决现有问题,提升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服务水平。
6.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13)针对“服务特殊群众流于形式。2021年5月,市民政局下发文件要求建立失智老年人走失关爱机制,为具备行动能力的失智老人发放定位手环,区民政局一发了之,对手环后续使用情况缺乏常态化跟踪监管。”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市民政局为具备行动能力的失智老人发放完定位手环,同时,建立了手环定位终端联络群,我区已确定一名联络员,目前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14)针对“兜底保障网织的不牢。2019年7月至12月份漏发了40名群众的经济困难老人补贴共计22480元,2020年3月才进行了补发。”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漏发补贴已于2020年3月进行了补发。结合民政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补贴审批发放权限已下放至6处镇(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在低保发放时同步发放。
(15)针对“摸底调查有漏洞。2021年10月,区民政局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开展公益项目奶粉捐赠协议,为区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无偿捐赠配方奶粉,存在漏发现象,同年12月, (略) 长热线反映后,民政局予以核实后补发。”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区慈善总会高度重视,出现漏发现象,系镇(街)摸底不细致造成。区民政局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已与2022年7月解除了协议。下步区慈善总会将进一步加大慈善项目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把工作做细做实,建立台账,确保符合条件受助对象精准,发放程序及时规范,把公益帮扶项目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提升群众满意度。
(16)针对“公文制作不严肃。2022年5月印发的文件《 (略) 台儿 (略) (略) 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出现‘ (略) 铜山区’错误表述。”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一是同相关责任人谈话,指出公文制作严肃性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对相关文件再次进行认真研读,查找文件表述中存在错误或表述不准确的内容,予以修改并重新印制后存档。三是举一反三,组织相关人员学。五是安排党务专职专人记录使用《支部工作手册》和负责会议签到,对每次的支委会、党员会、党建学习会的内容都能够及时、真实、规范记录,确保了《支部工作手册》的实效性。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问题
(22)针对“收取费用不规范,廉政风险意识还需加强。2018年至2022年,殡仪馆收取营业室收入和承包金均缺少收费依据,且收入无明细、承包金无合同。2017年8月物价局向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截至巡察进驻结束,民政局仍使用该文件作为收费依据。”问题
整改进展:已整改完成。一是规范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台儿庄区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区殡仪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区殡仪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延伸服务。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殡葬用 (略) 场调节价,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区殡仪馆自主定价,坚持群众自愿选择。二是区殡仪馆营业室收入自3月份起增加详细收入明细。三是区殡仪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邮政信箱:台儿庄区兴中路中段区民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ttp://**
中共台儿庄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