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 * 条等有关规定,依据《 (略) 》(清拟征告〔 * 〕 * 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略) 如下:
* 、拟征收地块(项目)名称: (略) 小区东南侧地块
* 、拟征收目的:住宅用地
* 、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 (略) 街道蔬菜村十 * 组集体土地2. * 公顷,拟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 * )土地补偿费标准,根据《市政府关于 (略) 辖各县区征地区片 (略) 标准的通知》(淮政发〔 * 〕 * 号)文件规定,农用地按 * 0元/亩、建设用地按 * 0元/亩、未利用地按 * 0元/ (略) 。
( * )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市政府关于 (略) 辖各县区征地区片 (略) 标准的通知》(淮政发〔 * 〕 * 号)文件规定,按 * 0元/ (略) 。
( * ) (略) 会保障费按 (略) 省人民政府第 * 号令、《市政府关于印发 (略) 市征地补偿和 (略) 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规〔 * 〕4号) (略) 。
( * )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结算。
* 、 (略) 会保障人数
单位:公顷、人
序号 | 被征地村组 | 被征地面积 | 社会保障人数 | ||||||
小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小计 | * 周岁以下 | * - * 周岁 | * 周岁以上 | ||
1 | (略) 街道 蔬菜村十 * 组 | 2. * | 0. * | 2. * | 0 | * | |||
合计 | 2. * | 0. * | 2. * | 0 | * |
* 、征地范围内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印发 (略) 市征地补偿和 (略) 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规〔 * 〕4号) (略) 。
* 、被征收土地 * 至范 (略) 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 (略) 公布后 * 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 (略) 街道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 (略) 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 * 日内,即 *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 (略) 市自然 (略) (略) 。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红线图.PDF
(略) 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 日
(联系人:董洪苏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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