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ZW)#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202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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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略) (略) (略) 202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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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持有环保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
2 |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
3 | 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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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价格评分取值至小数点后第2位,2位以后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0.00 | 招标文件中带“★”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以30分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0.5分,两项合计减至0分为止。 注:1、带★的参数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例如:检测报告、测试报告等),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予以佐证,未按要求提供或其佐证材料无法实质性证明标记“★”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视为负偏离,按照以上标准进行减分。 2、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指标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产品到货验收时采购人对于技术指标参数再次做复验,如存在投标过程中虚假响应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不付款,并追究虚假应标的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2.00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人员的配备、②响应时间及响应程度、③解决问题的能力、④紧 (略) 理预案等;第①-④项每项3分,以上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以上内容较完整详实、编制合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以上内容编制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商务响应情况 | 2.00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1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5 | 实施方案 | 25.00 | 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投设备的安装调试方案、②供货方案、③培训方案、④质量保障方案、⑤应急预案等;每项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高,方案整体符合项目实施特点的得5分,每项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具有可行性的得4分;每项方案内容有欠缺,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2分;每项方案内容简单或方案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节能、环保产品 | 1.00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认定的产品,每提供一个加0.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认定的产品,每提供一个项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1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节能或环保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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