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关于支付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抱由站、千家站、志仲站)
管理运营服务项目费用第二笔款项的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委托海口微光 (略) 负责管理运营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抱由站)和海南就业驿站(千家站)的日常工作,服务期限为*年(自2024年2月6日起至2025年2月5日止)以及委托海南 (略) 负责管理运营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志仲站)的日常工作,服务期限为*年(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书相关条款规定(第二笔款项为服务合同总金额的30%,于项目运营6个月后支付),拟拨付海口微光 (略) 管理运营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抱由站)和海南就业驿站(千家站)第二笔款项*元整(即*元×30%=*元)以及拟拨付海南 (略) 管理运营2024年海南就业驿站(志仲站)第二笔款项*元整(即*元×30%=*元)。
以上两项金额合计为*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
监督电话:0898-*(县人社局)、0898-*(县就业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