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年产1.(略)吨高档经纬编布、(略)件服装智能化全产业链制造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亿聚服装科技〔2024〕0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 (略) (略) 年产1.(略)吨高档经纬编布、(略)件服装智能化全产业链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泉评审〔2024〕17号),经审核,我委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 (略) (略) 年产1.(略)吨高档经纬编布、(略)件服装智能化全产业链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538.74吨标准煤(当量值)、(略).9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电力消费量4504.(略)千瓦时、年柴油消费量2吨、年新鲜水消费量35.(略)吨。
三、项目计划建成投产时间为2026年12月,新增能耗将纳入“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 (略) 完成“十五五”能耗“双控”目标影响较小。 (略) 政府、节能主管部门 (略) 内新建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引进更多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
四、请你司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严格按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具体设计、施工,积极采用新的节能工艺、设施和设备,选用国家推荐目录中的节能型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细化节能措施,加大对生产过程中相关工艺和设备产生热量的回收利用,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使之有效运行。
五、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如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你司应在开工建设前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司应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果报告。凡未形成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 (略) 节能主管部门、发改部门依据本审查意见,对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