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为“2025—2027年 (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竞争性存放增值项目”的采购文件补遗书,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对响应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采购文件澄清(修改)
(一)采购文件P44页,第四部分“合同书范本”合同附件1“季度评审指标和细则”评分指标序号5的评分细则修改为:“本季度未出现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工作人员支付转账业务手续费、购买支票和电汇纸质凭证费用的得1分;出现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二)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二、其他说明
(一)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响应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二)如本补遗书的内容与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采 购 人: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采购代理:广东省 (略)
日 期: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