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 (略)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编号:WHSZSW-2024-216
2.项目名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拍卖
3.本项目分2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注册日期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质量状况 (瑕疵情况) | 备注 |
1 | 鲁KE382X帕萨特牌 | 2008.8.12 | 0.5399 | 1 | 现状拍卖、不带车牌号 | |
2 | 鲁KSW137帕萨特牌 | 2011.1.17 | 0.745 | 1 | 现状拍卖、不带车牌号 |
1.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 (略) 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7日(10:00-16:00),
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竞买人登录“ (略) 公共 (略) —交 (略) 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产权 (略) ”。
五、竞买申请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12月27日16时。
2.竞买流程: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并登录“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 (略) 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 (略) 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16时。
2.交纳方式:竞买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 (略) 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4年12月27日16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电话)063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2024年12月30日10:00—2024年12月31日10:00(定时报价), (略) 产权电子交易 (略) 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略) 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 (略) 出具的《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本次拍卖的车辆按现状拍卖,不包括车牌号。
2、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产权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3、我公司对委托拍卖的车辆不提供任何有关车辆的质量保证,请竞买人至车辆预展现场认真查验车辆,谨慎竞拍,如车辆出现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
4、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 (略) 制定本期《交易公告》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5、拍卖成交后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须在3日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到 (略) 账户。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按成交价款的1%/日支付滞纳金。
6、买受人签署相关文件交清全部款项后,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手续,买受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成交手续与委托人(产权人)进行车辆移交并在15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如车身带有公务标识化信息的,在车辆过户前买受人要确保将其(包括颜色、喷涂、字样等)全部清除。拍卖成交前车辆的违章、罚款、扣分由委托人(产权人)负责。如年检逾期及保险过期的车辆,需办理年检手续、续交保险、车船税(包括往年所欠缴车船税及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拍卖成交后,拍卖车辆自移交之日起至车辆过户期间车辆所发生的违章、违法、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产权人)、拍卖人无关。
7、委托人(产权人)及拍卖人不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发票。
8、拍卖人对上述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完全接受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产权人)、拍卖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数量、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产权人)、拍卖人无关。拍卖人及委托人(产权人)声明:不承担拍品瑕疵担保责任。
9、如遇委托人(产权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退还,委托人(产权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声明:
本人/公司已对本交易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公司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交易公告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人/公司在此交易公告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公司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管理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公司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等),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交易公告对本人/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0631-# #
联系地址: (略) (略) 80号
(略)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