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 (略) 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金府〔 * 号)文件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略) 市 (略) 区金坪镇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特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 、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区金坪镇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建设地址: (略) 区金坪镇绍光村。
* 、建设内容及规模:祭奠台边坡加固;场地整体铺装;新增浮雕墙、文字介绍墙、雕塑小品;碑体修整。
*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 * .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烈士纪念设施整修补助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 、建设工期:3个月。
* 、项目业主: (略) 市 (略) 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请项目业主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设施“ * 同时”,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略) 市 (略) 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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