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第1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
意见公示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16〕58号)、《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 (略) 〔2018〕6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我委对近期申请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对审查未通过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和资产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企业申诉材料和举报材料请于2023年3月16日前送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略) 万州区沙龙路三段114号
联系电话:023-*
附件: (略) 万州区2023年第1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表
(略) 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
(略) 万州区2023年第1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资质类别 | 业务类型 | 意见 |
1 | 重庆 (略)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级 | 新申请 | 同意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级 | 新申请 | 同意 | ||
2 | 重庆 (略)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级 | 增项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