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太自然告字[2023]21号
经太仆寺旗人民政府批准,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出让土地基本情况(见下表)
土地 编号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土地 现状及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宗地坐落 |
2023-34 | 工业用地 | 50 | 27345 |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 | 232.4325 | 40 | 1 | 太仆寺 (略) 西侧、南环路北侧 |
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2.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3.只有办理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四)网上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05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00分止。
四、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企业数字证书或个人数字证书登*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服务指南”→打开2、“CA服务”→3、“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流程”→4、下载“附件《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流程》”→5、“填写《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附件下载地址:http://**_*.html)前往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东门进)1楼5号窗口办理CA锁,咨询电话:0479-*。已办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五、查阅公告及获取挂牌文件
1.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查看公告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办法: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网站,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人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系统登录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版本不得低于IE10)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预申购的资源;
2.竞买申请书填写
填写《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下载签章文件”按钮,将签章文件保存至计算机。
3.在线签章
填写完竞买申请书,点击“进行电子签章”按钮,进入电子签章的页面,点击页面上方的“文件下载”按钮,在控件中点击“打开”按钮打开下载的文件,点击控件中的“签章”按钮,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将章放置指定位置点击鼠标左键,签章完成会自动覆盖下载的文件;之后点击“文件保存”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定签章后的文件,保存成功后将页面拉至底部,点击下一步。
4.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提交签章文件后,点击“选择银行”按钮选择银行,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交纳通知书,竞买人按照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证金子账号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纳。交纳完成后回到交易系统内查看到账情况,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完成竞买申请。
特别说明: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3年11月04日17:00
-
本次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
如对系统操作存在疑问,可点击交易系统“服务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下载”功能下载用户操作手册。
七、参加本次出让竞买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旭东 联系电话:0479 - *
出让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振东 联系电话:0479 - *
太仆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标准地”使用权
- 挂牌出让公告
经太仆寺旗人民政府批准,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标准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范围及位置:宗地位于太仆寺旗宝昌镇内蒙古 (略) 西、南环路北,出让面积为2.7345公顷,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2.地块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依照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建筑密度≥40%;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公顷;
(3)亩均税收:该宗地年亩均税收不低于0.1万元/亩。
(4)亩均产值:达到13万元/亩。
(5)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二氧化硫20.12吨/年、氮氧化物32.8吨/年;
(6)能耗强度标杆:0.75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
(7)安全生产管控: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
二、挂牌起始价
地块挂牌出让总面积为2.7345公顷,挂牌起始价为232.4325万元,加价幅度为1万元。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三、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旗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太仆寺旗“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竞得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
4.项目签订出让合同并交清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旗住建局对工业项目中普通工业厂房、办公楼等符合一次性告知单办理条件的项目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