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乌海十中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 (略) ,招标项目乌海十中项目资 (略) 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配电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海十中项目: (略) 第十中学全寄宿制项 (略) 乌达区胜利东街南,项目模式为现汇,施工合同额*.*元,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7日-2025年06月30日,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学生宿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各等,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幕培、地下工程、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等配套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
项目地址: (略) 乌达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近3年内(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