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
我区高度重视财会监督检查工作, (略) (略) 监督评价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等工作人员组成的财会监督检查组,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
二、线上现场检查,方式灵活多样
根据上级的检查要求,我 (略) (略) 青平镇人民政府、 (略) (略) 、 (略) 中区绿心公 (略) 、 (略) 中区 (略) 、 (略) 兴嘉 (略) 等4个行政事业单位及1个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检查组主要采取实地翻查凭证、查看账簿、核查报表、核查票据和票据管理登记资料、核查相关制度资料、核对资金的具体情况、询问,以及在线上查验预算一体化系统、2023年决算软件等方式实施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编制工作底稿。
三、严格检查程序,依法规范检查
我区对被选中的5个单位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检查小组,在区 (略) 站上进行查前公示公告,对被检查单位发送检查通知,做到程序合规。检查组按照财会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最终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单位征求意见,相关的工作底稿由被检查单位复核确认,同时发出整改通知。
四、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支出管理方面
青平镇、 (略) 存在差旅费报销方面的问题,总计涉及资金2575元。青平镇存在请事、病、休假期间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4起,计2400元。 (略) 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和重复报账问题共3起,计175元。
(二)资产管理
1.绿心公 (略) 、青平镇库存物品管理中存在2023年至2024年3月未见库存商品入库、出库记录。
2.青平镇漏记电脑及软件固定资产。经查2023年12月78号凭证购2台电脑及软件固定资产,列入支出,没有计入固定资产,也未录入固定资产卡片。
3. (略) 资产全面清理、报废工作不到位。
(三)财务会计管理方面
主要存在违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国企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问题,表现在:
1.绿心公 (略) 、青平镇采购货物服务等项目时,合同签订后未按“权责发生制”管理要求及时交由财务股室反映应付义务。
2.绿心公 (略) 、 (略) 、青平镇等库存物品管理中存在2023年至2024年3月未见库存商品入库、出库核算。
3.青平镇会计管理和核算未执行日清月结制度,会计档案管理不及时、不完整。
4.青平镇存在截止2024年3月31日“库存现金”为负(略)元。经查系2021年11月7号凭证和2021年11月11号凭证重复记录支出,以致“库存现金”为负数。
5.绿心公 (略) 、 (略) 、青平镇、区 (略) 、 (略) 等存在共47起使用科目不准确,单据填报不完整、不准确,不按规定核算,档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等会计管理和操作不规范情况。
6.青平镇、 (略) 存在银行对账手续不齐、对账不及时等情况。青平镇未见会计、出纳署名签批“是否与银行一致”意见。 (略) 未按规定开展每月银行对账,未见会计、出纳署名签批“是否与银行一致”意见。
7. (略) 存在未行使主体责任及时催收和收回应收账款资金的情况。经查,应收乐山 (略) 平兴茶庄电费(略)未及时了结。
(四)政府采购管理
1.绿心公 (略) 《 (略) 中区绿心公 (略) 政府采购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四(五)采购货物服务在(略)元以上(含(略)元).......未见“报主任办公室通过”程序内容,该内控制度不全面、不完整。
2.绿心公 (略) 2023年会议纪要,未见单位对2023年(9月47号凭证)龙湾庄园违规围墙工程(略)元讨论项目能否开展和是否可以支付等会议纪要和记录。
3.区 (略) 未建立限额以下的采购未制定完善内控制度。
(五)预算、决算管理方面
1.青平镇、区 (略) 存在预算管理粗犷、不精细化的情况。其中,青平镇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预算办公费和维修费支出;区 (略) 在办公费科目中预算安排伙食费、律师代理费、通讯服务费等支出。
2.绿心公 (略) 、青平镇2个单位存在2023年会计账与决算报表不一致的问题。其中,绿心公 (略)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列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略).26元,实际会计账面数为(略).32元,账表不一致;青平镇部门有3个经济科目账表不一致,分别是:办公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的“财政拨款结转”和“非财政拨款结转”和账面数不一致。
(六)建设项目管理
(略) 项目管理验收程序不规范,不能确认是否是验收后支付还是验收前支付。
五、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略) 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已点对点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单位按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要求认真加以整改,并将整改 (略) (略) 备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特此报告。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