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 (略) 水井头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太政函〔2024〕111号)文悉。 (略) (略) 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 (略) 水井头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水井头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包含水井头五金加工厂房建设、水井 (略)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水井 (略)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三个子项目。子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水井头五金加工厂房建设
水井头规划用地面积*.38m2,总建筑面积*.8m2,计容建筑面积*m2,不计容建筑面积*.80m2,主要建设五金加工厂房、停车场、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及综合管线及室外配套六通等相关基础设施。
2.水井 (略)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1)水井头 (略) 进场通道,长度4公里,红线宽度20米;(2)屯头至水 (略) ,长度5公里,红线宽度20米;(3) (略) 政污水管道约6.5KM;(4) (略) 政给水管道:DN200给水管道约5KM,含4个提升泵站;(5)建设10.2亩的停车场,设置停车位200个,充电桩120个。
3.水井 (略)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该项目实施河段的为太姥山镇洋里溪、吉溪流域干流、支流,整治河道总长为5.5公里,新建设生态护岸、提升护岸、新增排水涵管、生态清淤、绿化提升等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26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27日
(略) 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 (略) 水井头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太政函〔2024〕111号)文悉。 (略) (略) 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 (略) 水井头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水井头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包含水井头五金加工厂房建设、水井 (略)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水井 (略)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三个子项目。子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水井头五金加工厂房建设
水井头规划用地面积*.38m2,总建筑面积*.8m2,计容建筑面积*m2,不计容建筑面积*.80m2,主要建设五金加工厂房、停车场、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及综合管线及室外配套六通等相关基础设施。
2.水井 (略)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1)水井头 (略) 进场通道,长度4公里,红线宽度20米;(2)屯头至水 (略) ,长度5公里,红线宽度20米;(3) (略) 政污水管道约6.5KM;(4) (略) 政给水管道:DN200给水管道约5KM,含4个提升泵站;(5)建设10.2亩的停车场,设置停车位200个,充电桩120个。
3.水井 (略)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该项目实施河段的为太姥山镇洋里溪、吉溪流域干流、支流,整治河道总长为5.5公里,新建设生态护岸、提升护岸、新增排水涵管、生态清淤、绿化提升等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26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