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内容:竞争人资格要求,第(1)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固 (略) ,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意向及信誉;
更正为:具有固 (略) ,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意向及信誉,请各潜在单位及时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未及时获取本公告信息者后果自负。
2、 (略) 有涉及到的营业执 (略) 删除。
3、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 (略) 邢台分行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 (略)
日期:2022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