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绍市财资〔2015〕86号)、《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规程(试行)》(绍政办发〔2015〕87号)、《 (略) 财政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财资〔2018〕4号)、《 (略)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对资产进行报废公开处置,共计金额#元,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联系人:吴文洁,联系电话:#)或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
(略)
2024年9月24日
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