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补遗(答疑)书——001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5)企业荣誉(5.00分)
凭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获得的优良工程奖的证书原件按下列方法计分,最高累计5分:
(1)国优每个计2.5分;
(2)省优每个计2分;
(3)市优每个计1分;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计分。(只对2个 (略) 计分,提供多个的则只按得分最高的2个 (略) 计分)。
现修改为:(5)企业荣誉(5.00分)
凭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获得的优良工程奖的证书原件按下列方法计分,最高累计5分:
(1)国优每个计2.5分;
(2)省优每个计2分;
(3)市优每个计1分;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计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招标文件与本补遗(答疑)书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遗(答疑)书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人应下载本项目“补遗(答疑)书——001”(澄清文件),按最新的澄清文件重新制作、生成、上传投标文件;如未按要求制作、生成、上传投标文件,所导致的后果 (略) 承担。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