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墨 (略) 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蓬溪县墨 (略) 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蓬发改审【2023】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财 (略) 场化融资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蓬溪县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发改审【2023】1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蓬溪县普安街道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 (略) 停车场(略)平方米,新增660个车位;智慧 (略) 停车泊位2655个,泊位占用面积约(略)平方米;配套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32根、停车指示牌50个、城市停车泊位诱导屏及其他智慧管理设施等。
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及后续服务。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03 日开始登(略):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登录”—“ (略) (略) 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四川省·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蓬溪县映月街138号2楼
邮 编:/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828-(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昕 (略)
地 址: (略) (略) 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1层11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28-(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