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 (略) 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 (略) 禹会区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 (略) 禹会区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共5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 (略) 禹会区 (略) 站、 (略) 人力资源和社 (略) 站、 (略) (略) 站、蚌埠 (略) 上服务大厅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 (略) 禹会区 (略) 站和蚌埠 (略) 上服务大厅发布。
从本次50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25名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具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校任教经历,且目前仍在中小学任教的人员。统筹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其中:
退役士兵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人员(或在外省入*的安徽籍人员)。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经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日之前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或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拟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1(含)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 (略) 禹会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需按规定要求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等以 (略) 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略) :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 (略) 禹会区 (略) 站(网址:http://**)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略) 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 (略) 禹会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 (略) 禹会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 (略) 禹会区 (略) 站(网址:http://**)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2-*(禹会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52-*(禹会区纪委监委)
0552-*(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附件1:202 (略) 禹会区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 (略) 禹会区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同意报考意见书(参考样式)附件2:同意报考意见书(参考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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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