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五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 (略) 兴宾区迁江镇金 (略) 2020年修建的临时围墙导致旁边迁江图书馆生活污水、化粪池的排污口被围堵,开发商将开发地块地基填高,导致污水倒灌进居民家中,曾向迁江政府、110投诉没有得到解决。”问题(受理编号:D2LB*)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金河房 (略) 全称为“ (略) 金河房 (略) ”,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一)对“1998年, (略) 兴宾区迁江镇迁江图书馆建设的化粪池及生活污水的排水通道一直正常排放到已办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范围内”内容的核实情况。
经查, (略) 场目前所在地原有一块鱼塘, (略) 场建成之前,迁江图书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鱼塘。 (略) 场建成后,该鱼塘已经被回填抬高基础,污水无法排入,另有排水通道。信访反映内容属实。
(二)对“2015年金河房 (略) 通过征收迁 (略) 对面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核实情况。
经核实, (略) 金河房 (略) (略) 场项目于2010年开始立项,项目地块位于迁江图书馆后方,与迁 (略) 间隔一条马路,项目于2015年征收土地。该内容属实。
(三)对“ (略) 把迁江图书馆化粪池、排污水口全部堵死,回填大量泥土超高居民房4米又起围墙围堵污水,恶臭的污水倒流进卫生间、厨房、住宿房间,造成我们无法生活,家中老人被迫离开已居住了20多年的迁江图书馆”的核实情况。
经查, (略) 金河房 (略) 建 (略) 场时,将该鱼塘回填抬高, (略) 场建成后,迁江图书馆原排污方式受阻,污水无法外排。为解决排污问题,该公司在其用地范围内修建了排水沟渠(位于迁江图书馆后方)及排污暗管,市场有部分污水通过该排污渠道排污。 (略) 场的建设施工均在其用地批复红线范围内,但是工程建设后导致迁江图书馆居民污水无法正常排出。该内容部分属实。
(四)对“已多次投诉到政府相关部门及报警求助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的核实情况。
经查,2021年3月5日迁江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后,迁江镇干部 (略) 金河房 (略) 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于2021年3月10日现场三方人员协商议定:由开发商负责帮助接好被损坏的化粪池、疏通排水不畅的化粪池排水沟,次日开发商已完成该两项工作。2021年5月24日,迁江镇人民政府再次收到投诉人诉求后,6月7日,出具了《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并送达给投诉人。2021年7月23日,迁江镇人民政府出具了《迁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徐某国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对投诉人当时的投诉进行了明确答复。2021年8月16日,投诉人向我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2021年9月26日,我区对投诉人出具了受理告知书,该答复记载:“……申请人家的排污管及排水口,经迁江镇政 (略) 金河房 (略) 进行维修、挖通后,申请人家 (略) 场的排污管道未出现堵塞导致污水四溢等现象”。
此后,迁江图书馆房主仍持续不断对该问题进行信访。为解决此事,迁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矛盾双方进行调解,并于2022年5月18日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迁江图书馆房主徐遵国负责购买排水管自觉安装好,工具、材料等自备; (略) 金河房 (略) 负责挖沟给原告安装管,安装好后再负责埋管清基刮平;限期履行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日。《调解协议书》签署后,被告于2022年6月1日派挖机到现场预备挖沟埋管,原告亦备好管材,但双方现场发生争议没能进行施工。因当事人的原因,目前迁江图书馆排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综上情况,该案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就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我镇政府已多次协调处理,并促使矛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新开挖铺设一条排污管给迁江图书馆,但在实施过程中投诉人反悔导致施工停止。随后投诉人表示不接受政府调解。
(二)整改成效:信访投诉人反映的矛盾纠纷 (略) 判决完毕,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6日,共7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3年9月26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0772-*(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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