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G*
二、项目名称:贵池区林权数据整合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 (略) 71号华亿科技园H座3层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林权数据整合服务 服务范围:贵池区境内林权资料收集、数据整合、数据质检入库、数据汇交等。 服务要求:1.准备阶段 (1)资料收集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形成的林权登记数据、图形数据、档案数据、基础地理信息和其他类型登记数据等,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包括林权登记的各种图、表、卡、册等,应进行电子化处理。电子资料包括电子数据、数据标准、技术规程、电子档案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林权登记数据、林权宗地图、林权登记档案数据、林业“一张图”、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国土三调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宅基地使用权数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 (2)资料初步分析 对照TD/T 1066-2021,分析比较数据结构、字段类型以及空间坐标类型等,制定转换规则,梳理数据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厘清本辖区内林权登记数据基本情况、厘清林权登记相关资料缺漏情况、分析数据字段语义、数据类型不一致、小数点位数和数量单位不统一的问题,制定转换方案、数据空间参考、初步分析数据质量,进行问题分类分级,罗列问题清单、分析权利的现势性,判断其权利状态是否能够反映不动产单元当下权属状态。 (3)制定林权数据整合工作计划 根据资料初步分析结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计划。 2.规范化处理 (1)底图制作 将第三次国土调查(林权现状图斑)、林业“一张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图层、地籍区地籍子区图层、行政区划图等叠加,形成工作底图。 (2)空间数据处理 ①矢量数据处理:坐标转换、统一格式、数据叠加、无效数据清理、拓扑检查 ②纸质图件处理:图件矢量化、拓扑检查。 ③空间数据缺失处理:数据中无矢量图形或纸质图件的,应进行缺失数据补充采集。在纸质档案材料中查到相应坐标数据的,应根据坐标生成矢量图形;在纸质档案材料中查不到相应坐标数据的,应启动外业调查程序,完成空间缺失数据的补充采集。 ④问题数据处理: 图斑精度:未涵盖部分或压盖部分的,应依据相关权属来源资料,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旧标准服从新标准”原则,以实测数据为准; 权利交叉:林地承包或流转合同问题引发权属交叉重叠,标记后由相关部门通知当事人,经由协商、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方式解决;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标记后提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登记错误,标记后由登记机构通知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办理更正登记; 地类压盖:与耕地、草地的压盖问题依照林权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后备注,逐步消化;与其他地类、宅基地、建设用地等压盖问题,依照林权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后备注,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跨行政区或地籍子区:林权宗地范围跨行政区地籍子区的,应依据占地面积大的地籍子区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规则进行编码; 林权登记数据与三调数据冲突:以林权登记数据为准,在数据库中进行备注,通过登记业务办理逐步消化,或由相关部门统一解决; 林权登记数据与林业“一张图”:地类已经变化或灭失的,应以林权登记数据为准,在数据库中进行备注,通过登记业务办理逐步消化,或由相关部门统一解决。 (3)非空间数据处理 ①非空间数据梳理; ②制定转换规则; ③非空间数据缺失处理; ④无效数据清洗。 (4)档案数据处理 ①电子档案整理:林权登记相关的电子档案,建立电子档案库; ②纸质档案电子化:林权登记相关的纸质档案,应通过扫描方式,进行电子化处理。电子化处理后的档案数据应命名规范、组织清晰,易于查询与检索,格式、分辨率、文件组织等应符合本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要求; ③纸质档案归档:林权登记相关的纸质档案应内容完整、命名规范、装订规整,建立纸质档案电子目录,易于查询,纸质档案的内容、流程和验收标准等应符合本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要求。 3.整合关联 (1)不动产单元号编制 通过内业方式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应按照GB/T *-2019要求在内业过程中完成不动产单元号的编制。通过地籍调查流程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以地籍调查中划定的不动产单元及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为准。 (2)关联关系重建 ①非空间数据关联:林权登记涉及的非空间属性表有林权属性结构表、权利人属性结构表、抵押权属性结构表、预告登记属性结构表、查封登记属性结构表等。非空间数据关联主要是指通过字段信息(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或林权证号)建立非空间数据属性结构表关联关系,最终实现林地、权利、权利人、登记业务四者准确关联,权利信息与限制性信息(查封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准确关联; ②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关联:通过宗地代码建立非空间数据和对应的空间数据的关联; ③档案数据关联:通过字段信息(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完成林权存量数据整合成果与档案资料的挂接,实现图、属、档一致。 (3)逻辑关系整理 完成林权登记业务上下手关系整理。 (4)数据一致性核比 ①空间数据核验; ②非空间数据核验; ③问题数据处理:现势性问题、数据与资料记载冲突问题。 4.质量检查 (1)软件检查 可利用自然资源部统一配发的存量数据质检软件或地方自主开发的质检软件作为检查工具,对数据成果进行批量检查。深入分析研究质检软件提示的错误或问题,作为参考逐步完善林权登记整合成果。 (2)人工检查 从林权登记数据库成果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5%的单位产品作为样本,对其进行查询或逐项核查。深入分析研究发现的错误或问题,作为参考逐步完善林权登记整合成果。 5.数据入库:按照TD/T 1066-2021、TD/T 1067-2021要求,将整理后的林权登记数据进行数据组织、编码、入库,形成林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数据库),生成不动产登记元数据。入库内容为本辖区内所有林权登记数据,包括现势数据和历史数据。具体内容项应涵盖TD/T 1066-2021 指定信息项,包括图形数据、非图形数据和档案数据。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数据库结构,兼容本地业务办理及管理需求,并将其纳入本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建立林权登记数据的更新机制,保障数据及时、准确更新。 6.数据成果汇交: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照TD/T 1077-2023要求的数据组织结构和命名规则,以县(区)级为单位进行数据转换映射和导出,完成质检后离线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数据质量检查后,可分批向自然资源部离线汇交, (略) 、县汇交成果纳入省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1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150日历天内完成资料收集、数据整合、数据质检入库、数据汇交及专家评审服务,第二阶段365日历天配合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GB/T*-20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规〔2016〕6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3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 (略) 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类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数据共享的通知》(皖自然资登函〔2023〕2号)。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五九、沈华勇、何玉环、汪宏英、张春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2.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05分,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贵池 (略) 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贵池 (略) 57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荣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4.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