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嘉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菏泽万 (略) 废油收集项目;
建设单位:菏泽万 (略) ;
建设地点: (略) 郓城县郓城化工产 (略) ;
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利用现有1座闲置储罐用于废油的储存。
公示期限:2024年5月27日~6月24日(共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