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略) 昌吉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 (略) 机电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 (略) 昌吉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
2.2 招标编号:M*9816
2.3 项目概况:
2.3.1 基本情况:昌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为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 吨/天,年处理垃圾约21.9万吨,配置1条6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 台12MW汽轮机+15MW发电机组,项目预计于 2023年10月投产;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18吨、飞灰螯合物约22吨,年度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7700吨。
2.3.2 烟气净化工艺:
昌吉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
2.3.3 飞灰处理工艺:
收集到飞灰仓里的飞灰由控制卸灰阀均匀的输送至输灰机,再由输灰机将飞灰输送至搅拌机,飞灰在搅拌机内与螯合剂和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搅拌机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3~7天,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3.4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是庙尔沟乡和谐二村以北1.8km处。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3.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 招标范围
3.2.1交接界面:飞灰收集斗式提升机(包括斗式提升机)开始至飞灰螯合物打包机(包括打包机)之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含仓顶输灰机电动插板阀、及螯合剂配药及加药系统),以及飞灰稳定化车间和飞灰暂存车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含消防、照明、办公等设施)为投标人的负责工作范围。
3.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包括: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药剂和吨袋,制定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案、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清堵和处理工作,负责飞灰稳定化车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提供转移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负责原灰、飞灰螯合物定期检测和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保洁区域内沟池的清理,负责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及外运装车相关的运营服务。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脱酸塔、除尘器、飞灰输送系统检修和运行中泄漏到地面的飞灰进行收集并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完成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包含的其它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略) 昌吉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技术规格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3.3 服务期限:暂定自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均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4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6 技术要求: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 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至少2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3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进行电子化招投标。
5.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4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4日17:30时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第4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投标人基本帐户电汇(*@*26.com;邮件名称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付款方式:投标人基本帐户电汇
单位名称: (略) 机电 (略)
开户银行:农行郑州行政支行
银行账号:*60
5.5 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
6.2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若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误传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6.3 开标/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4 开、评标地点: (略) 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11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中原招采网(http://**)。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电话:0371-*
监督单位: (略) 合规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1-*/037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10
联 系 人:张永杰、何东宛、张品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26.com
(略)
(略) 机电 (略)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