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略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开标条件,略,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工程名称:聚宝湖及农业示范园临时用电项目
二、工程地点:聚宝湖境内
三、工程规模:具体详见施工说明
四、工程标准:合格。
五、工程期限:工期为5个日历天。
六、报名条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
七、报名事项:报名时采取资质预审,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单位经资质预审合格后,由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保证金账户将投标履约保证金0.25万元划转至头灶工程建设专户,略:略,户名:X市略。帐号: ## 。略缴纳报名费、资料费计300元(不返还),户名:X市头灶镇乡镇略,帐号: ## 。略缴纳凭证,到镇招投标办领取施工说明。不缴纳上述费用的单位,略理,不得参加投标。略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略组织踏勘并事先做好工作量核算工作。
八、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并接受审计决算后按5:3:2比例付款。
九、竞标方式:由招投标略研究确定工程总价的最高限价,以工程总价报价。现场一轮报价,最低价者中标。如最低价出现相同的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月#日16时止。
报名地点:头灶镇招标办。
联系人:梅先生;联系电话: ##
盛丹丹;联系电话: ##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