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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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吨 (略) (略) 零配件(铜及铜合金排、棒、线、粒)、超强合金细丝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西,租赁山东永宸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1日 至 2024年8月27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西,租赁山东永宸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项目购置上引炉、挤压机、轧机、拉拔机、拉丝机等设备,以阴极铜、切削液、木炭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加热混合、上引成型、连续挤压、拉拔、检验包装入库等生产工艺,年产铜排1000吨、铜棒500吨;经加热混合、上引成型、冷轧、包装入库等生产工艺,年产纯铜线1000吨;经加热混合、上引成型、剪切、包装入库等生产工艺,年产铜粒1000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加热融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粉尘治理,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脚料、检验不合格产品、废样品收集后会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劳保手套(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