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封开县南丰镇典型镇(中心镇)建设项目—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中 (略) 集团建 (略) 编制封开县南丰镇典型镇(中心镇)建设项目—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该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324.#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28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元,预备费用15.#元。资金来源在典型镇培育资金中安排。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层建筑面积为446.98㎡,对一层部分室内墙体进行拆除、砌筑、局部新建,改造房屋外立面风貌、改造装饰装修、改造屋顶层挑檐,拆除室外原有铺装、水池、 (略) 围墙等,新建广场面积760㎡, (略) 、台阶及无障碍坡道70㎡,新增石制桌椅2套,新做植 (略) 418㎡,新做室外给排水系统。
四、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 (略) 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 (略) 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封开县南丰镇典型镇(中心镇)建设项目—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