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报来“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 山 市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 中 府﹝2020﹞8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 (略) 风 (略) 片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根据《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审核和规划选址意见及《石岐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654号),同意建设“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12-(略)-04-05-(略),项目 (略) (略) 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石岐街道西北部, (略) 、南至大墩新街、东 (略) 、 (略) 。
三、项目建设内容: (略) 域面积约(略).89平方米(合3688.87亩),改造范围内涉及建筑面积约为(略).6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略).87平方米,建筑物约123栋,总户数为2235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屋面整修、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改造、 (略) 整治、给排水设施改造、供配电和照明设施改造、智慧设施提升改造、环卫设施与垃圾分类、消防安全提升、燃气设施改造、小区风貌、公共空间改造、绿化环境整治、停车设施整治、标识系统改造和文体活动设施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额 9611.(略)元,建设所需资金由石岐街道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 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和中岐办﹝2021﹞63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影响效果分析篇:项目全年用电量共计32.(略)千瓦时 ,年综合能耗为40.06 吨标煤(当量值),104.06吨标煤(等价值),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建议建立 (略) 改造后的后续管理机制和物业管理方案, (略) 改造成果的可持续性。
十、项目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请注意及时征求街道 (略) 意见,按照相关法规、方案要求做好改造工作。
十一、项目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须办理用地手续,未完善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
十二、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三、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 (略) 审批。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