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安排,经三轮代表投票和网上投票的结果,按1:1.5的比例确定考评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政府部门(11个)
教育局、政府办、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财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
二、县直属(企)事业单位(5个)
(略) 、一高、行政服务中心、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上级驻舞垂直管理部门(6个)
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税务局、人行、气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
四、 (略) (2个)
县监察委、 (略)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6日—1月20日)。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395—*
监督邮箱:*@*26.com
舞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