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7日,市委综合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1日,市委综合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牢记巡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将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 (略) 、市有关领导同志在书记专题会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列为重要议题深入开展学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日抽查、月通报”制度,加大信访件办结回复抽查力度,组织召开年度第二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办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查,督促章贡生态环境局将 (略) 和赣州逸 (略) 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百日攻坚行动”,督促逸豪优美科完成萃取车间搬迁工作。三是督促指导赣州经开区制定整治措施,出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梅园水体治理整改方案》,完成园区44处雨污管网整治、“引活水”工程、部分排口湖底清淤及溯源和景观水体生态修复等措施,目前金凤梅园水体已无污水直排,湖水水质已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四是组织召开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相关工作培训会, (略) 生态环境厅专家现场授课, (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专业指导,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日常指导和协调调度,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3.关于“落实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求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 (略) 831个重大投资项目开展“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排查工作,发现有2个项目违法行为属实,已督促立即补办环评手续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二是责令定南生态环境局梳理99家“未批先建”企业基本情况,下发督办函,督促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出台《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工作细则》,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月通报制度,2022年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线索407件,成功磋商236件,全省排名第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达2500余万元。
4.关于“落实总书记对江西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的重要要求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出台《关于采取坚决措施遏制水环境质量下降的通知》,对2022年以来水质下降的16个县(市、区)按照“一断面一策”梳理问题清单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部分断面水质下降较严重的兴国县、信丰县、定南县采取现场督办、约谈等方式推进有关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底, (略) 考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均同比变好。二是以市环委会办公室名义出台《 (略) 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考核方案》, (略) 赣江、东江、北江流域干(支)流沿线所有乡镇主要河流出境处科学设置乡镇跨界断面,定期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纳入河长制、绩效等考核。 (略) 共设置监测断面346个,覆盖272个乡镇。三是聘请东江流域、赣江和北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管家服务团队配合开展水环境管控,逐步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前,管家团队已正式入驻,正有序开展地表水监控断面污染排查等工作。四是对 (略) 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打分和“五全”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并对发现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目前已整改到位。五是制定《领导干部干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工作登记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略) 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教育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活动专题学台系统。
8.关于“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风险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出台《20 (略)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排查企业2502家,发现隐患问题327个,持续开展问题整改。组织瑞金、龙南、信丰等县(市、区)开展突发事件环境应急演练。主动对接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督促江西华宏新 (略) 完成原料堆放集中入库、原油集中收集处理等问题整改。对龙南经开区化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加快建设化工园区公共管廊项目,已基本完成主体建设。三是 (略) (略) 建成区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统计, (略) 2131家医疗机构纳入收集体系。 (略) 卫健委 (略) 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推进会, (略) 医疗废物平台操作短板,推进医疗机构注册运行电子联单工作。四是与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建立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疫情期间,组建联合帮扶工作专班, (略)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工作。五是出台《 (略) 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工作方案》,督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赣县区 (略) 已有21家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另外3家已列入整体搬迁项目,正在一体 (略) 和污水处理设施。
9.关于“机构改革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 (略) 委编办支持,出台《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派出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理顺了人岗责。二是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支持,通过公开招录的形式充实2 (略) 县两级技术服务中心(站),同时出台《关于统筹安排工作力量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统筹安排人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10.关于“内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出台《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建立自查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及时督查确保完成整改,切实加强对县局班子建设、“三重一大”决策等方面的日常监督。二是建立内审机制,成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审计委员会并两次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等。三是 (略) 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审计人员队*并进行了培训,已完成定南生态环境局原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1.关于“环境监测能力严重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 (略) 17个县级技术服务站取得CMA资质。二是出台《 (略) 进一步提升技术服务站实验室监测能力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技术服务站已逐步开展资质范围内的监测项目分析,技术服务站工作和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逐步改变了过度依赖社会检测机构的局面。
12.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定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 (略) 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机制,实现统一指挥、高效处置,积极应对臭氧污染天气。出台《 (略) 贯彻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全域全境全面治理实施方案》《 (略) 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采取“常态化、强化、应急”三阶段管控策略应对臭氧污染,加快构建全面、全域、全境治理新格局。二是加大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大气巡查力度,已累计发布13批次应急、强化管控通知,移交相关部门8批次问题清单,完成问题整改32个。三是组织开展了汛期污染源、风险源专项排查整治,督导赣县区、于都县、 (略) 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汛期污染强度。我市汛期污染强度排名全国前50断面数量下降明显。四是督导章贡区全面实施D5-01地块修复治理项目,现已启动现场污染土壤(工业固废)清运工作。
13.关于“推进‘美丽赣州’建设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 (略) 直部门督促力度,推动30个专项行动按时按要求出台具体方案。二是出台《美丽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24个重点项目问题清单,制定了“倒排工期表”并入库管理,开展美丽赣州建设“秋冬季项目攻坚行动”,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底,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达111.92%。三是针对“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缓慢,2021年9月启动至今仍未完成方案编制”问题,对局生态科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督促加快推进工作进展。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规划顺利通过 (略) 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正式印发出台。
14.关于“推进双‘一号工程’优化营商环境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执法人员两次开展安静生产期制度培训,严格按照安静生产期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二是 (略) 生态环境系统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与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会,向市司法局报送《 (略) 生态环境系统特殊情形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清单》并定期备案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落实安静生产期制度开展帮扶指导。三是推动完成县级环境影响评价许可事项划转工作,全市列入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第二批划转事项清单的18个县(市、区)已全部签订划转协议,县级环评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已完成划转。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各科室(单位)纳入环境宣传和政务信息采写考核通报范围。通过丰富栏目、创新内容等方式做好做优“赣州环境”微信公众号,“赣州环境”微信公众号粉丝量达到18439名, (略) (略) 生态环境局中排名第一。二是出台《 (略) 生态环境局宣传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制定信息发布台账,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三是督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出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考核并向党组专题汇报。四是督促上犹生态环境局立即对“落马”官员工作动态清理不及时问题进行整改,对微信公众号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和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络媒体平台开展全面自查并建立工作台账。
16.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相关机制, (略) 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已排查的33个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二是 (略) 审计厅2022年生态环保资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涉及围标串标、违规插手工程、非法转包、多计工程量的2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出台《 (略)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略) 人大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100%。三是梳理制定执法领域廉政风险点清单,出台《 (略)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日常执法报备制度》。四是 (略)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座谈会,传达学。
3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参会率不达标等情况进行通报并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责令机关一支部作出书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委、支部换届、补选委员的程序。
32.关于“精准发力坚决整改的力度不够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争取赣南专员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整改的13个问题(38个点位)进行了全面现场核实,赣南专员办原则上通过了6个问题的销号核查意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春雷”“回头看”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效果,目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47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二是以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略) 委、市政府下达加快医废项目建设的督办函。局主要领导两次赴瑞金医废处置项目督导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开始土建工程。三是聘请东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管家服务团队。督促定南县对岭北流域水质持续超标问题全面溯清污染源,指导出台《定南县岭北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33.关于“统筹协调监督整改的标准不够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出台《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 (略) 已完成整改和正在整改的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开展了“回头看”。二是督促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的矿山及时整改,组织成立问题销号核查组, (略) 矿山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涉及生态环境295个问题销号。
34.关于“标本兼治推动整改的措施不够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发放事项的通知》,明确各局属(派出)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做好环保监测津贴审批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工作台账。对各局属(派出)单位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发放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发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目前各局属(派出)单位已按要求落实津补贴发放工作。
(二)需要中长期完成的整改项目(共1个)
1.关于“调研指导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给予支持指导,力争出台中央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解决方案,督导东江源区县加大项目规划力度,积极申报项目入库,推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尽快落地见效。目前正督导 (略) 审计指出的27个项目未入库问题整改工作,寻乌县1个项目正式列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申请中央资金3600万元,另外7个 (略) 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预计2024年12月底能够整改完成。二是出台《关于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紧扣重点、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经济使用、易于推广”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地址: (略) 章贡区贺兰山 (略) 生态环境局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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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