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港电信房屋零星维修厅店装修设计服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贵港电信房屋零星维修厅店装修设计服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7-15-04D-2024-D-A*C01),比选人为 (略) 贵港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比选范围:2024年贵港电信房屋零星维修厅店装修设计服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 (略) 本部、桂平、平南的房屋零星维修类(办公场所,支局维修)、厅店装修类的工程设计、营业厅3D效果图、基础预算清单及相应技术服务,包括且不限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测绘、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技术规范书、设备配置核对确认、采购支撑服务、技术交底及工程实施期间技术支撑、工程验收配合等。具体内容及规范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订单结算,请参选人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额度执行完为止。
1.6服务地点:广西贵港比选人指定地点。
1.7中选人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本项目设计费取费标准按单个项目投资预算*4.5%设计取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100%,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参选折扣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9设计时限要求
中选人须能 (略) 区、郊区、县分公司(含乡镇)进行房屋零星维修类(办公场所,支局维修)、厅店装修类的设计工作,设计时限要求具体如下:
1.9.1中选人在接到实地勘探需求后7天内出初步方案(厅店装修类的初步方案含室内空间装修设计3D效果图及简单装修预算),实际项目按比选人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设计时限。
1.9.2项目立项后,7天内出全套方案(全套方案包含施工图、套定额工程预算),实际项目按比选人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设计时限。
以上设计时限要求,如有特殊类型项目,设计时限要求以比选人派单委托书上注明的设计时限为准。
1.10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 设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同类项目(房屋建筑装修或维修或改造工程等装修装饰设计)的有效业绩。(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专项(建筑装饰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注:(1)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略) (略) ”(http://**)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4团队人员基本要求:
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要求:3人,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团队人员2人,设计团队人员与项目负责人不能重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参选人为其人员缴纳2023年10月1日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下载:潜在参选人即可登*“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如潜在参选人无办理CA证书记录的,可在“(http://**)”完成注册后,直接登*申领比选文件,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用于参选文件制作及上传;如潜在参选人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 (略) 并申领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4未获取比选文件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选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参选的资格。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5.4.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 【】注册
已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http://**)】后在“电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http://**)】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 (略) (http://**)、(http://**)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贵港分公司
地址: (略) 港北 (略) 1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庞康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青秀 (略) 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廖丹、梁奕权、戈雷雷、王鹏程
电 话:*
电子邮箱:*@*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