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青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 (略) (以下简称我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基准日截至2024年6月20日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含贷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 | 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状况 |
1 | 云南青泽 (略) | (略) | 人民币元 | 7,* | 15,* | 抵押+保证;抵押物:赵青梅名 (略) 度假 (略) 12号滇池卫城G3区2幢1层商铺11室,面积105.94平方米;禄丰亿源有色金属冶炼厂拥有的位于禄丰县土官镇老鸦关村民委员会的一块住宅用地,面积3800平方米;位于禄丰县土官镇老鸦关村民委员会的一块工业用地,面积*平方米。保证人:赵青梅、赵雪梅、郭秀芬、王源、张禄、胡天祥 | 停业 |
2 | 祥云县 (略) | 云南省大理州 | 人民币元 | 9,* | 14,* | 抵押;抵押物:许开和等人名下位于祥云县祥 (略) 87号的房产及土地,房屋建筑面积为1079.11平方米,土地用地类型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683.6平方米,独立使用面积652.5平方米,分摊面积31.1平方米。 | 停业 |
3 | 大 (略) | 云南省大理州 | 人民币元 | 10,* | 3,*(债权破产确认的利息金额) | 抵押+保证;抵押物:大 (略) 名下位于宾川县金牛镇工业园区不动产一宗,面积:*.15平方米;保证:王爱妮、李林、赵新跃及王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破产 |
4 | 云南 (略) | 云南省文山州 | 人民币元 | 11,* | 12,* | 抵押+保证:云南 (略) 名下坐落于丘北县锦屏镇北门桥头*.20㎡厂房土地及房产,文山福 (略) 名下位于丘北县锦屏镇石缸坝新城区锦丽家园小区廉租房B幢1-2层748.27㎡房产,钱江、徐惠名下位于丘北县锦屏 (略) 430.8㎡房产;保证:钱丽珍、彭晓飞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停业 |
5 | (略) (略) | (略) | 人民币元 | 16,* | 22,* | 抵押+保证;抵押物: (略)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 (略) 59号面积1267.62㎡房产、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 (略) 123号一层面积245.33㎡商铺、隆阳区永昌街道办 (略) 166号九隆新天地3幢A102号面积205.19㎡的住宅;保证:程彩霞、孙文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停业 |
6 | 云南 (略) | (略) | 人民币元 | 24,* | 44,* | 抵押+保证;抵押物:云南 (略) 名下位于江川龙泉山生态工业园区内一宗工业用地,面积为*平米,位于江川龙泉山生态工业园区内14幢、15幢、16幢、17幢、19幢、21幢房屋,合计面积*㎡。保证:杨艳春、杨晓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勉强维持经营 |
7 | 楚 (略) | 云南省楚雄州 | 人民币元 | 56,* | 62,* | 抵押+保证;抵押物:楚雄昇源房 (略) 名下位于楚雄开发区紫溪大道北侧的19套商铺(合计6980.83平方米);保证:王勇、杨家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停业 |
8 | 泸西 (略) | 云南省红河州 | 人民币元 | 59,* | 42,* | 抵押+质押+保证;抵押物:泸西 (略) 名下179项机器设备抵押、20项固定资产-房屋建筑资产抵押、56项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资产抵押;王贵平名下位于泸西县中 (略) 84号(新天地广场)16套商铺抵押(共3313.16平米);质押物:泸西县 (略) 及王家兴合计持有的借款人100%股权质押;保证:泸西县 (略) 、王家兴、王泰云、张永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停业 |
9 | 云南 (略) | (略) | 人民币元 | 95,* | 103,* | 抵押+保证;抵押物:昆明恒 (略) 名下位于昆明安宁太平新城办事处始甸村委会的两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合计为*.7平方米;保证:云南水投 (略) 、马仕龙、付福莲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 停业 |
备注:上表中所列示的利息最终以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计算确定。我司不对上表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充足、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上表中序号1、2、3、4、5资产)、15个工作日(上表中序号6资产)、20个工作日(上表中序号7、8、9资产)。
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
邮件地址:*@*ttp://**;*@*ttp://**
通讯地址: (略) 滇池度假 (略) 198号海埂悦府小区 11栋商业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部门)
0871-*(中国东方 (略) 云南省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电话:08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电话:087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
中国东方 (略)
2024年6月27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