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0(万元)
6、最高限价:80.0(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年(起止日期合同内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1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促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 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http://**.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所有查询结果均无负面信息(提供下载的信 (略) 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予以证明)(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2Findex)客服,联系电话:400-831-8686。2. (略) 址:湖北省 (略) :http://www.ccgp-http://**/ 沙市区 (略) :http://**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4.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在 (略) 融资;5.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2Findex)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7.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开展评标。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执法局本级
地址: (略) (略) 九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楚 (略)
地址: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0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