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有关规定,对南京鼓楼高新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南京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规划面积:9.96平方公里
3、规划范围:由三个片区和七处大学科技园构成,分别为:
——幕府创新小镇:位于鼓楼区东北部,南至 (略) - (略) 一线,北至江边,西 (略) ,东至区界,规划占地面积3.27平方公里。
—— (略) 科技创新街区:南起童家巷、虹桥,北 (略) 、 (略) (包括智慧谷软件园),西沿护城河、秦淮河, (略) (包括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南京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街区全长3.9公里,核心区域总占地面积约4.67平方公里。
——江东软件城:南起集庆门大街,北至汉中门大街, (略) , (略) ,占地面积约1.16平方公里。
——南京大学—鼓楼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 (略) , (略) ,北 (略) , (略) ,占地面积约0.38平方公里。
——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北 (略) ,南邻中国药科大学,东至芦席营小区,西临*家桥,占地面积约0.09平方公里。
——南京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略) , (略) ,北邻紫竹苑小区,南 (略) ,占地面积约0.16平方公里。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园:东邻乌龙潭公园,西 (略) , (略) ,北邻峨眉岭小区,占地面积约0.06平方公里。
——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东邻红庙一巷, (略) 北街,北沿 (略) , (略) ,占地面积约0.13平方公里。
——南京审计大学科技园: (略) ,西靠凤凰三村,北抵凤凰西街,南达汉中门大街,占地面积约0.09平方公里。
——河海大学科技园:东沿虎踞 (略) , (略) , (略) 3号小区,南靠清凉山公园,占地面积约0.33平方公里。
4、功能定位与产业定位
功能定位为以各类智力服务功能为主 (略) 创新园区。
产业定位为各类智力服务产业,其未来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为软件信息服务业、科技金融和科技服务业。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鼓楼高新区规划新增居住用地,居民天然气燃烧废气、餐饮油烟废气会有少量变化。鼓楼高新区规划主导产业为软件信息服务业、科技金融业、科技服务业,主要为科研办公、商业服务办公企业,基本无废气污染物。
⑵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鼓楼高新区规划新增居住用地,居民生活污水会有少量变化。鼓楼高新区新增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新增产业用地对应的办公废水。规划期末鼓楼高新区产生的 (略) (略) ,规划区内 (略) 、 (略) 以北属城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以南属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江心洲污水厂目前仍有余量接纳鼓楼高新区新增废水,城北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处于满负荷运行。 (略) 目前正在建设铁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城北-铁北污水处理连通通道,工程建成后将有效减轻城北污水处理厂的压力。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略) 目建成后来往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建议项目实施时, (略) 项目环评结论, (略) 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略) 噪声影响。鼓楼高新区规划范围地铁建设过程中应合理布局风亭和冷却塔,落实项目环评中提出的噪声防护距离要求,切实避 (略) 运营产生的噪声对沿线两侧居民的影响。
⑷振动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地铁振动影响评价结论,地铁运营后,预测昼间和夜间均有敏感目标振动超标。为预防地铁振动的影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地铁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振动防护要求,控制距离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 (略) 等振动敏感建筑。
⑸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鼓楼高新区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办公废水,水质简单,高新区本轮规划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区内所有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放,部分尾水回用,规划期鼓楼高新区废水排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⑹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鼓楼高新区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相应单位分别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均委托区外有资质单位处置,实现固废零排放。
⑺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变更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范围的函》确认的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生态红线范围,本次规划中幕府创新小镇片区占用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生态红线。本次规划要求占用生态红线区域不得开发,维持原状。随着鼓楼高新区进一步发展,人工建筑的进一步优 (略) 生态绿地的建设,城市景观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丰富,规划水域面积增加,对区域环境也将起到美化作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鼓楼高新区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文件基本协调,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内容:
区域的开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区域建设中最重要的环境问题;区域规划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对区域目前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区域的开发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影响的最重要因素;开发建设会对你的生活环境、土地资源、基础设施产生影响程度;对区域开发建设的态度;对区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南京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江岛环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q.com
南京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