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自然资 (略) 物品保全公告
2024年10 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苍南县藻溪镇富溪村青山有涉嫌非法采矿行为,在现场发现有*台挖掘机(型号黄色日立200)在现场非法作业, (略) 执法人员核查, (略) 域无合法采矿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涉嫌非法采矿的*俩挖掘机予以证据保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7日内,请上述物品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到苍南县自然资 (略) 综合服务中心接受调查,若超过法定期限拒绝接受调查,本局将按无主财物依 (略) 理。
特此公告!
附:1、挖掘机照片 联系电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