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吨减水剂和*吨速凝剂建设项目 | 万州经开区九龙 (略) 17号 | 重 (略) | 重庆中益蓝云 (略) | 拟建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九龙 (略) 17号,租用重庆 (略) 标准厂房1886.62平方米,新建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装置、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装置各1套,配套建设固体原辅料储存区、液体原辅料储存区、储罐区、桶装库房、检验区、办公区等公辅、储运工程以及废气处理设施、危废贮存库、事故池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吨减水剂和*吨速凝剂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减水剂母液制备过程有机原料投料废气和反应釜工艺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与速凝剂反应釜酸性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一并送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氟化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水喷淋塔废水、蒸汽发生器冷凝水回用于减水剂复配生产工序;设备清洗废水、检验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减水剂成品复配工序;碱喷淋塔废水回用于速凝剂混合反应生产工序。 3.噪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按要求规范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空压机冷凝废液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园区风险防范体系有效联动,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 | 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04-05-*)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