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宁 (略) 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本宗地为工业“标准地”出让。 (略) : | GNY *** | 宗地总面积: | *** .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五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0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18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772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00万元 | 估 (略) | *** BA0047 | 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宗 (略) 、供电、供水、排水、通讯 | 起始价: | 127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备注: | 一、规划条件和用地指标要求(一)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 (略) 占比重等指标必须符 (略) 《关于发布和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略) )的规定。(二)用地使用强度:1.2≤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停泊配建指标:0.6泊/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三)规划设计要求:1、 (略) 红线距离≥5米,具体退让线需符合《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2、用地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整体建设,不能分期建设。3、 (略) 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二、土地使用条件(一)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的环境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1、 (略) 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属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2、 (略) 在地附近的主要水体有绥江及荔洞水(横山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绥江( (略) -石澜大胆石)以及荔洞水(横山河)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 (略) 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二)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的能耗标准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0.8,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千瓦时/万元)≤1500”执行。(三)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高端仓储物流设备制造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515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 *** 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1230万元人民币。(四)本宗地竞得人需与广宁 (略) (广宁县工 (略) )签订《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五“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五)若达不到上述规划条件要求、投资强度、能耗标准、环境标准、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将由 (略) 会 (略) 门按《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五“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约定要求和《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县投资管理的有关 (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 到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www.zq ***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 到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www.zq ***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7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7月21日09时00分 在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www.zq ***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要求竞买人竞得该宗土地后, (略) (略) 开发该宗地。 (略) 的竞买人,可到广宁县市 (略) 门办理公司预先核准登记手续,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并申请,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2、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5个月内竣工投产,自竣工投产之日起12 个月内达标达产。 3、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日期 (略) 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日期 (略) 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若逾期动工、竣工、达标达产的,将由 (略) (略) 门按土地出让合同和《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五“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的约定及《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 (略) 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开发区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8-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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