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某部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
(三)预算金额:113,435.84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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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周期:1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屋面修缮工程 | 1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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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2021年、2022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 http://**)”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 |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
4 | (六)本项目需相应工程、装修资质或营业范围包含该项目。 |
5 | (七)截止报名之日,被 (略) 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企业黑名单尚在处罚期的, (略) 级以上主管部 (略) 通报为“老赖”企业未解除的不得参与投标。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2-09 16:14:00 ~ 2023-02-17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2-17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张乐 *
采购单位:某部
2023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