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24〕8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制定了《 (略) 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略) (略) 站(http://**/),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略) 19号科技大楼农业农村局,邮编:*。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4日。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4日
(略) 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