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那曲镇龙让村、古帕村通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那曲镇龙让村、古帕村通畅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那曲县境内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21日(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 9701 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