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分局治安防控体系暨民航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
2023年08月31日 17时47分08秒 山东阳光正大 (略)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安局
项目名称:机场分局治安防控体系暨民航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数据对接系统及数据安全系统,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原有视频图像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和定制开发。通过接入机场集团停车场、交警平台等资源的数据,与视频图像平台上已经接入的自建感知设备数据和社会视频资源相融合,汇聚辖区全量人车感知数据,通过开展智能解析、轨迹分析、档案聚类、多维查询等应用,为用户案件侦查、情报分析提供多维数据分析手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3.1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数据对接系统及数据安全系统,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原有视频图像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和定制开发。通过接入机场集团停车场、交警平台等资源的数据,与视频图像平台上已经接入的自建感知设备数据和社会视频资源相融合,汇聚辖区全量人车感知数据,通过开展智能解析、轨迹分析、档案聚类、多维查询等应用,为用户案件侦查、情报分析提供多维数据分析手段。原有平台由青岛 (略) 开发,该公司掌握原平台的数据架构、源代码和核心技术,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前端重复建设,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原有平台架构及服务配套的完整性、兼容性、配套性,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以及将来平台升级和其他平台对接的顺畅性、有效性,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情形(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因此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青岛 (略)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青岛 (略)
地址: (略) (略) 阜安工业园中环路118号
三、公示期限 时间:2023-09-01 00:00:00至2023-09-07 23:59:59(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吴俊峰
联系地址: (略) 南区湖北路29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南区宁夏路208号
联系电话:0532-*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朱晓文、张瑜
联系地址: (略) 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联系电话:0532-*
六、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