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50万吨脱硫石膏及建筑轻质骨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9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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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丰城 (略) 三楼环保窗口 邮 编: ***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吨脱硫石膏及建筑轻质骨料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高 (略)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宜春市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高 (略) , (略) 地理坐标为:115度 42分 *** 秒,28度12分 *** 秒。项目东面为江西 (略) ;西 (略) ;北面为 (略) ; (略) 用地、 (略) 。项目属新建项目,用地面积 *** .283平方米。新建加工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仓储工程、办公楼等辅助工程;给排水系统;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隔声降噪措施及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年产石膏粉、抹灰石膏、石膏自流平、装配式石膏墙板等石膏制品合计50万吨产能。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的6.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 (略) 理;抑尘用水经 (略) 理, (略) (略) 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赣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针对原料制备、搅拌、包装等产尘量较大的工序拟采用“负压收尘+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空排放”的措施进行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振动筛、输送机、打散机、罗茨风机、引风机、粉磨机、振动器、高速搅拌机等,源强为65~92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且通过建筑物门窗、墙壁以及绿化带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使得噪声环境影响大幅度降低。经采取以上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废主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沉渣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无需暂存;沉淀沉 (略) 综合利用;废 (略) 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设置一般固废间100m2, (略) 区西南侧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进行管理,按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造和管理,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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