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镇原尚村、大寺坳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尚品醋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S*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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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平镇原尚村、大寺坳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尚品醋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曹女士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2-14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16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宏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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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平镇原尚村、大寺坳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尚品醋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001 | 01 | 工程-施工 | *.52(元) |
公告内容
高平镇原尚村、大寺坳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尚品醋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平镇原尚村、大寺坳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尚品醋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泾发改[2024]193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 甘肃宏 (略) 受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高平镇原尚村、大寺坳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尚品醋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平镇原尚村、大寺坳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尚品醋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高平镇原尚村。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依托原建设主体,配套业务用房1座199.44m2、成品仓库1座104m2、门房1座18m2及其他附属工程。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52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 (略) 理。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施工。
7.资金来源:泾川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8.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22日。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专业质量 (检) 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4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各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前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交至甘 (略) (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未按照要求上传资料者则视为放弃投标。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本工程预算编制按照《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 (略) 基价》*-2019,取费按三类工程取费,人 (略) 2024年上半年人工费规定计算,材料 (略) 住房和 (略) (略) 2024年第五期指导价泾川县建设工程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及相关文件,部分材料价 (略) 场价格,本工程计价依据执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号文件计取。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 (略) 理。
3.投标人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实施方案。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宏 (略) (泾川县城北三 (略) 安置楼1号楼2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高平镇街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宏 (略)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