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 市粮油物 (略) 二期及配套工程,已由 (略) 市 (略)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奎发改投资[2015]67号,建设单位为 (略) 市金源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工程规模: (略) 市粮油物 (略) 二期及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位于312国道以北,217国道以西, (略) 铁路专用线以南。2号仓建筑面积2742.68平方米,地上一层,排架结构及配套设施;3号仓建筑面积2711.50平方米,地上一层,排架结构及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 (略) 工作内容及设计变更。
2.3 计划工期: * 日开工、 * 日竣工
总工期:120天(日历日)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自治区外企业 (略) * 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3.3 (略) 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4 具 (略) 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 日~ * 日, (略) 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节假日休息)
4.2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 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的上岗证、职称证、社保证明;
4.5 (略) 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需经备案的进疆备案册;
4.6 市外施工企业在奎 (略) (略) 核查登记证明;
4.7 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二年( * 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8 (略) 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业绩的证明;
4.9 奎 (略) (略) 提供企业不良业绩证明;
4.10 企业近三年( * 、2014年)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记录);
4.1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到 (略) 市团街南街51- (略) 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另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 万元整;
4.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 报名人数超过15家时,招标人将采取资格预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6.报名时间及地点: (略) 市公 (略) 地址: (略) 市 (略) (略) 政服务大厅4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金源 (略)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光大恒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素莲王亚娟电话: *** 、 *** 、 ***
(略) 市金源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