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鞍山 (略) 砼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鞍山 (略) 砼搅拌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台安县新开河 (略) 泡子下道右侧
建设单位:鞍山 (略)
公示内容:鞍山 (略) 砼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5日(20个工作日)
企业联系人:高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