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古蔺县档案馆 | ||
(略) 域 | 古蔺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16: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0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 | ||
采购单位 | 古蔺县档案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古蔺县彰德街道金兰大道865号2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一、服务工作内容中“23.3、人员管理:由供应商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数量适当、经过保密培训具备保密意识、具备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素质的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响应方案中提交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参保证明。供应商负责对其聘用的员工进行身份审查、登记备案和签订保密协议,相关材料交采购人备案。人员离场前需进行保密教育,离场备案。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进度适当追加人手,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任务。”
现更正为:“23.3、人员管理:由供应商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数量适当、经过保密培训具备保密意识、具备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素质的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供应商负责对其聘用的员工进行身份审查、登记备案和签订保密协议,相关材料交采购人备案。人员离场前需进行保密教育,离场备案。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进度适当追加人手,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任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档案馆
地址: (略) 古蔺县彰德街道金兰大道865号2栋
联系方式: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830-#
(略)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