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郊区万兴综合物流园项目
二、建设单位:佳木斯万 (略)
三、建设地点: (略) (略) 郊区长青乡光明村,沃尔德电缆厂北侧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链接): (略) (略) 郊区万兴综合物流园项目环评报告.doc
六、联系电话:0454-*
七、通讯地址: (略) 郊区长安西路676号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