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三渠沟流域防洪减灾能力,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略) 组织编制了《关于实施三渠沟防洪治理工程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因治理工程较为紧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q.com
2、邮寄信件:灵璧县奇石大 (略) 交叉口灵 (略) 。
联系人:李朝胜 电话: 0557-*
附件:《关于实施三渠沟防洪治理工程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实施三渠沟防洪治理工程有关事宜的通告
灵璧县三渠沟防洪治理工程是我县“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该工 (略) (略) 批复同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 (略) 域:朝阳镇裴集村、京渠村、灵璧县园艺一场、赵庄、嶂渠村等1个镇4个行政村 (略) 。三渠沟干流三楼村至大*公段,治理河长8.0km。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范围:工期:2025年2月至12月。
施工范围:疏浚三渠沟本干三楼至大*公段,长8.0km;加固徐明高速至大*公段河道两侧部分堤防共3.8km;重建大*闸;新建三楼村段护岸共1.7km;重建、加固3座桥梁;新建三渠沟右岸京渠西桥至大*桥1.675k (略) 。水域、滩地、两岸堤防为国家所有,护堤地(背水坡堤脚外5米)为施工临时占地。三、上述工程治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继续耕种、养殖等。
四、堤防、滩地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及地面附属设施、农作物等要在规定时间自行拆除、清除;树木、林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采伐;水域内的渔具、水产品等要自行清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清除的, (略) 将会同有关单位依法进行拆除、清除。
五、 (略) 会同朝阳镇人民政府对应补偿项目进行调查、测量、登记、公示,并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皖发改农经〔2012〕98号)以及《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秘〔2020〕50号)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六、朝阳镇人民政府要加 强组织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工作,确保2025年3月底前完成拆迁任务。
特此通告。